|
徐建委员发言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是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迫切要求,也是今后较长时期应对复杂多变局势、推动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但就业工作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就业优先政策体制机制仍有短板。就业优先政策涉及领域多、覆盖广、跨度大、调整快,与其他领域政策特别是财政、金融政策之间的衔接还不够紧密。虽然我省已在6个市11个项目中开展了重大投资项目对就业影响评估试点工作,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 二是疫情等不确定性因素给稳就业带来较大压力。2020年,受疫情影响,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6.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2%,但同比下降6.7%;四季度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4%,虽然连续5个季度位居中部省份最低,但同比上升0.1%,就业重点指标同比下滑,稳就业压力增加。 三是就业总量压力将长期存在。预计“十四五”期间,我省劳动年龄人口将保持4000万人以上的高位,每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数量保持在70万人以上,预计今年大中专毕业生超过35万人,较去年增加7000人左右,新增就业压力仍然较大。 四是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不断增加,技能人才总量不足问题凸显。同时,高龄劳动者转岗再就业还有一定困难,“有岗无人”和“有人无岗”的矛盾将持续存在。目前,我省技能人才占全省就业人员总量的12%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仅为28.1%,高层次人才、高级技工甚至普通工人都出现短缺。 五是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帮扶压力加大。受疫情和就业意愿等因素影响,2020年高校毕业生“慢就业”“不就业”现象增多,就业见习等就业准备人员后期仍需跟踪帮扶。同时,受年龄普遍较大、技能比较单一、文化程度较低等因素影响,退捕渔民就业稳定性不高。此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因受非经济因素冲击,长三角、珠三角等出口大省的就业稳定性受到影响,皖籍外出务工农民工回流风险增加。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完善就业优先体制机制。把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快健全财政、货币等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机制,重要产业规划同步设定就业增长目标,在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实施更有利于劳动者跨区域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形成与“三大宏观政策”相匹配的政策体系。 2.牢固树立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牢牢把握新发展格局,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发展实体经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以居民需求牵引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千方百计筑牢稳定和扩大就业基本盘。 3.大力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江淮新技师培养、职业技能提升等工程,全面谋划技工强省建设,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重、学制教育与技能培训并重,拓展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技工大省向技工强省转变。 4.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大人员、经费等保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投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领域,政府就业公共服务重心下沉乡村、社区,鼓励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创新,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提供优质均等的服务。强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妥善帮扶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5.持续强化就业风险监测。结合我省劳动力在长三角区域大量转移就业的实际,依托社会保障卡建立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一卡通”,打通皖籍劳动者在长三角地区就业、社会保障、交通出行等信息互通渠道,强化就业形势、失业动态等预警监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就业形势的监测分析。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长、党组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界别: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