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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生为本 全面培养良好习惯
盘锦市第十八次良好习惯现场会暨第十五届教育科技节开幕式 2010年12月,国家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出台十大试点项目。作为全国“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六个试点区域之一,辽宁省盘锦市用四余年的时间,建成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下的改革试点项目体系。 2013年7月,盘锦市被国家评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示范区。在项目试点与研究过程中,盘锦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变得更加规范,学生的在校学习变得更充实、有意义,同时在教育科学研究领域硕果累累,一系列新突破引发全国同行的学习与讨论。 优化管理机制,建构多元评价、评估体系 2011年6月,盘锦市转发了市教育部门《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意见》,各相关部门达成“减负”共识。在盘锦市设计的项目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中,首先提出建立完善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制、学校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评价标准。 建立教育行政管理机制和学校管理机制。2012年3月13日,盘锦市召开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会议,部署了全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工作,并下发《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工作方案》。 构建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推进学校“减负”工作管理机制。2012年3月,盘锦市所有中小学均建立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把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行为纳入教师工作考核项目中,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从严治理各种教育违规行为。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过去片面追求考试成绩、升学率、以分数衡量学生发展和评价教师工作业绩的观念和行为逐渐得以淡化。 制定并逐步完善专项督导评估体系。盘锦市教育部门制定了《盘锦市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专项督导评估体系》,该体系从措施到执行以及社会评估各方面,细化了督导评估内容,并规定把督导结果作为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制定了项目实施的《阶段检查评估标准》。定期从学校管理、教学工作、德育工作、学生成长和工作成果5个方面31项具体内容,对各试点学校进行检查评估。2014年5月,对44所试点学校进行了阶段性检查评估后,形成了系统、严密的检查评估报告。 完善了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围绕“减负、增效、提质”主题,进一步升级完善《盘锦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评价重点由评价教师的“教”转向评价学生的“学”上来,真正体现了“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制定了《盘锦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几年探索,解决了评价多元化的问题:如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注重了“学”的评价;对学生学习的评价注重了过程评价和成长的评价;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由过去只看升学评价转移到学生毕业后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发展和走向社会的综合评价。《基础教育参考》杂志社就盘锦市“减负”项目专访时,教育部门领导曾说:“我们认为学生的发展,不只是学生学业的发展,而是学生的全面发展,是人才的成长。” 深化教学改革,着力打造优质、高效课堂 课堂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盘锦市在狠抓管理体制和评价标准、评价体系的同时,广大教师聚焦课堂教学改革,着力打造优质高效课堂。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盘锦市一直强化实施魏书生老师提出的《课堂教学十项要求》,让课堂教学有章可循。在传承魏书生老师六步教学法的基础上,构建了“定向自学、释疑探究、互测自结”三段六步教学模式,课堂教学进一步呈现出优质高效的局面,“教”与“学”的方式得以转变,注重学生的“七个一分钟”、“八个学习习惯”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提高。 项目实施过程中,盘锦市组织召开了三届“盘锦市高效课堂教学观摩暨经验交流会”,其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领导与部分教研员到会指导,并作专场报告,全市共3000多人次参加了会议。 组织开展一系列教育研究活动,推动教学研究的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实施了16项“减负”项目课题。其中,《盘锦市中小学“三段六步”教学研究与实践》在辽宁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评选中获一等奖。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