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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老东家独家菜谱讲义 又签了保密竞业协议 员工和雇主签署保密、竞业协议,几乎成为互联网等高新技术行业内公司的“标配”。不过,需要签订保密或竞业协议的工种并不局限在高科技行业中,无论你是厨师、房产中介、培训老师还是美容师,都有可能在雇主的要求下签署一份保密或竞业协议。 餐饮业厨师 拷过来的菜单被判违约赔偿
“我在一个非常有名的餐厅做厨师工作,我们餐厅的菜谱有些是我们老板独家传下来的。现在我想辞了这份工作回乡,餐厅要求与我签订一份竞业限制的协议,还会给我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我就想问一下竞业限制补偿金时间是多久,法律有具体规定吗?”这是一位厨师发在网上的咨询帖。 据记者了解到,厨师和餐厅签署保密和竞业协议,已经成了餐饮行业内较为普遍的现象。尤其是部分拥有独家配方的餐厅,为了防止秘方外泄,常常会和聘用的厨师签署协议。由于厨师离职后违反协议而引发的诉讼,也比较常见。 冯师傅原本是北京顺义一家铁板烧餐厅的总厨。2016年4月,冯师傅从餐厅离职,离职前一个月的3月20日,他和餐厅曾签署了一份保密和竞业禁止约定。内容中写道,乙方不得在餐厅所在区和甲方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兼职,不得以股东包括隐名股东形式参股竞争企业,不得向竞争企业泄露本协议第一条所含的经营信息。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劳动关系,且乙方按照不低于在甲方任职最后一年的总体年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分红等)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不过,早在3月17日,冯师傅就和别人成立了一家铁板烧餐厅,并注册公司,占股33%。这家店,就开在老东家餐馆所在的顺义区。 老东家不服气,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要求冯师傅给老东家赔偿11万余元,冯师傅不服,选择了上法院起诉。 冯师傅称,自己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约定时,原东家早已知道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并且合同里没有约定经济补偿,所以约定应该无效。但是原东家否定了冯师傅的这一说法,称当时并不知情。 原东家出示了一份用户在网上对冯师傅新店的点评,用户评论说:“……菜单是从那拷过来的么,怎么那么相似……” 法院认为: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冯师傅属于店长和行政总厨,能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符合竞业限制人员条件。冯师傅虽成立公司在前,签署保密和竞业禁止约定在后,但其在签署该约定之后仍在老东家任职,故根据该约定,冯师傅应当支付给老东家违约金。 最终,法院支持了仲裁裁决,判决冯师傅向老东家支付违约金11万余元。 培训机构教师 跳槽后两年内不能从事教育行业 另一类普遍与员工签署竞业和保密协议的公司就是各大教育培训机构。据记者了解,培训机构和雇用的教师之间签订保密和竞业协议的现象较为普遍,主要是为了防止课件、讲义、案例和学员档案等信息被泄露。而对于员工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的行为,有的公司会追究,而有的公司则基本不管。 一位在北京某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工作的老师表示:“我所在的教育机构会利用竞业协议阻止和威胁要离职的优秀老师,但是始终只给优秀老师市场价一半左右的薪酬。” 就职于全国最大的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一位老师告诉晚报记者,其公司也要求签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要求员工不得泄露讲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再从事公务员培训工作,但是同事也有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去工作的。 一份新东方学校和教师签署的竞业协议显示,其内容非常详尽,不仅限制了员工在劳动存续期间和劳动终止后一定年限内从事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并且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做出了规定:与甲方境内外所有学校和公司经营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类型的客户以任何形式提供各类型各领域教学产品或教学服务。这就意味着,在劳动终止后的一定年限内,离职的教师不得再参与大部分和教育相关的工作。 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审理的新东方学校和与一名离职教师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员工离职后便加入了另一家通过视频录制进行教学的公司工作。此前,该英语教师曾和新东方学校签署竞业协议,规定其离职一年内应该履行竞业协议。同时,新东方学校也向其支付了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