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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反洗钱监管正在持续加码中,互联网金融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即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拥有框架性监管规则。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显著下降,监管机制及制度逐步完善。但是,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化解任务仍处于攻坚阶段。”央行在谈及上述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时表示。 今年下半年以来,央行一方面连续发文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要求机构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同时多家金融机构也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受到了央行的巨额罚单。 哪些种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和金融机构需要遵循上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有权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依法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都适用。 换句话说,不仅是互联网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也应当执行上述规定。 在业务种类上,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中,需要做些什么? 具体来说,基本义务包括了五个方面,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需要遵循的诸如有效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向央行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同样适用。 一是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从业机构应当遵循风险为本方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则,制定并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 二是有效进行客户身份识别。从业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则,收集必备要素信息,利用从可靠途径、以可靠方式获取的信息或数据,采取合理措施识别、核验客户真实身份,确定并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对于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存疑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三是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从业机构应当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自定义交易监测标准和客户行为监测方案,基于合理怀疑报告可疑交易。 四是开展涉恐名单监控。从业机构应当对涉恐名单开展实时监测,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与名单相关的,应当立即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依法对相关资金或者其他资产采取冻结措施。 五是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从业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所产生的信息、数据和资料,确保能够完整重现每笔交易,确保相关工作可追溯。 《管理办法》还明确建立了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反洗钱监管机制。 其中,从业机构应当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反洗钱调查,依法配合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 此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需要按照央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的规定,协调其他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并发布各类从业机构执行上述管理办法所适用的行业规则。 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工商总局 法制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有权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依法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从业机构)。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