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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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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政府网站(7)

时间:2019-04-06 11:41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二十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各类劳动者需求,充分发挥技师院校、高技能人才及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和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及时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结合培训效果及相应技能等级细化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创新培训模式,充分运用职业培训补贴,支持优质培训机构开发创新培训课程,开展联合办学。支持平台开展网上创业培训和电商培训,广泛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引导优质培训资源进校园开展创业培训,督促高校将创业培训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内容。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按照先垫后补的原则,由培训对象垫付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由个人申请并拨付给个人;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并拨付给培训机构。鼓励开展项目制培训,对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可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接补贴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着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加强就业创业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为专业化打造覆盖城乡、标准统一、智慧融合、方便快捷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细化服务标准和流程,根据需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用工指导。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支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高校开展各类招聘服务活动,支持购买社会服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服务。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尽快与全省统一的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面联网和信息对接共享,构建以实体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兼容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动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扩大服务对象自助服务范围,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和管理全程信息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法规政策,推进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分析,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供求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为人才流动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简化劳动者求职手续,探索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工商局、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九)强化政府责任。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及时研究并妥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健全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发挥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