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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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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政府网站(3)

时间:2019-04-06 11:41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十一)增强创业服务能力。推进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运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全社会创业者提供均等化、普惠化、精细化、便捷化的综合性创业服务。促进创业服务业发展,把创业服务业纳入生产性服务业扶持范围,按规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全市创业项目库建设,定期征集发布创业项目,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同时,加强与全省创业项目库的对接。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团和创业联盟作用,大力开展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训练营、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成果展和创业之星、大学生创业标兵评选表彰等创业专项活动,搭建创业交流服务平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管理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精准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十二)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服务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好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和用工对接以及就业公益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省“圆梦中原”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新梦想”就业公益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由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扩展到毕业年度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落实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人员求职创业补贴。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将见习对象范围由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对见习单位可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按规定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加强我市就业见习基地规范化建设,全市每年要认定一定数量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由市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同时,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性就业见习基地,对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的,由省认定后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政局、扶贫办、残联、工商联、妇联、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鼓励和引导到基层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建立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落实学费资助、助学贷款代偿、优抚安置等政策,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可按规定享受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招募时间,优化录(聘)用流程,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统筹实施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岗”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技特岗计划、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等专门服务项目,按照省要求,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市、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人员时,除招录(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外,预留一定比例用于招录(聘)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其中部分用于“政府购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列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高校的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可采取直接考察方式招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农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市委、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