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职业核心能力

当前位置:主页 > 求职就业 > 初涉职场 > 职业核心能力 > 正文

上海2019年5月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9-03-03 10:59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摘要】环球网校劳动关系协调师频道提供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最新资讯,小编整理上海2019年5月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报名通知以供参考,更多考试相关请关注环球网校。

相关推荐:全国各省2019年劳动关系协调师报名时间汇总

关于《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沪人社职〔2018〕4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和具体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鉴定项目的调整

《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 68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市产业经济发展需要及培训鉴定的实际情况,对2018年鉴定目录中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后确定的。具体的调整情况如下:

(一)办公软件应用等24个高新类专项职业能力不再纳入《目录》,停止鉴定发证,具体项目名称见附表一。

二、关于鉴定项目统考(开考)月份的安排

鉴定项目统考(开考)月份是指该鉴定项目可参加考试的月份,各鉴定项目的具体统考(开考)月份安排见附表二《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安排表》。

三、关于鉴定申报

(一)申报。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须按《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项目范围和要求申报。

考生须在参加鉴定月份所对应的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办理申报手续,同时接受鉴定申报资格审核。

(二)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在受理鉴定申报及缴费日期内缴纳鉴定考核费。“考核费”的收费标准为:五级85元,四级115元,三级150元,二、一级350元,专项职业能力(模块)75元。缴费完成时间以“考核费”交至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

参加操作技能考核科目的考生应在考核前向相关鉴定所缴纳“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二。

参加综合评审科目的考生还应在考核前向相关鉴定所缴纳“评审费”,“评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二。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申报鉴定资格审核并完成“考核费”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及网站”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下载并打印统考准考证,考生须凭统考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统考。完成“场地设备使用及材料能源费”或“评审费”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特色专栏及网站”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相关操作技能考核或综合评审。

四、关于统考有关事项安排

(一)职业资格鉴定A类项目与技能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开考月份

 

受理鉴定申报及

缴费日期

 

下载理论知识统考准考证日期

 

理论知识

统考日期

 

1月

 

2018年11月15日

—2018年12月14日

 

1月11日—1月18日

 

1月19日

 

3月

 

12月15日—2月1日

 

3月15日—3月22日

 

3月23日

 

4月

 

2月12日—3月8日

 

4月12日—4月19日

 

4月20日

 

5月

 

3月9日—4月12日

 

5月10日—5月17日

 

5月18日

 

6月

 

4月13日—5月10日

 

6月14日—6月21日

 

6月22日

 

7月

 

5月11日—6月7日

 

7月5日—7月12日

 

7月13日

 

9月

 

7月8日—8月9日

 

9月13日—9月20日

 

9月21日

 

10月

 

8月10日—9月6日

 

10月11日—10月18日

 

10月19日

 

11月

 

9月7日—10月18日

 

11月15日—11月22日

 

11月23日

 

12月

 

10月19日—11月15日

 

12月13日—12月20日

 

12月21日

 

(二)职业资格鉴定B类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开考月份

 

受理鉴定申报日期

 

缴费日期

 

下载准考证日期

 

统考日期

 

5月

 

2月27日-3月29日

 

3月21日-3月29日

 

5月3日-5月10日

 

5月11、12日

 

11月

 

8月13日-9月12日

 

9月4日-9月12日

 

10月25日-11月1日

 

11月2、3日

 

五、关于补考申报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