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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政策体系,《通知》要求,出台《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和岗位范围。支持用工调剂,给予用工调剂补贴。建立就业“红娘”队伍,给予一次性就业“红娘”补贴。扩大就业见习人员对象范围。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加大地方特色公共服务产品创新,完善企业吸纳就业、劳动者自主创业、困难群体扶持援助以及就业创业服务等领域的政策举措,全面促进就业创业。公益性岗位从城镇扩大到城乡,安置对象扩大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女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年龄放宽至55周岁。 鼓励相近行业企业吸纳因市场因素造成失业的职工,每吸纳1人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500元的一次性补贴。鼓励行业协会、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搭建平台,开展用工峰谷及余缺调剂,每调剂1人按调剂时间可给予每年200元补贴。鼓励各地政府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 此外,《通知》还要求帮扶重点群体就业。例如,建立就业“红娘”队伍,规定见习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加大对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和就业帮扶力度等等。 亮点四: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 在倡导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的背景下,失业保险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的同时,也在稳定就业岗位和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对此,《通知》提出,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给予稳岗补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实施“护航行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积极采取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岗补贴。对受市场因素影响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可提高稳岗补贴标准。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努力稳定就业岗位。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亮点五: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据介绍,针对公共就业创业,《通知》要求,提供常态化、精准化的就业服务,拓展社会保障卡在就业服务上的功能作用;建设100个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鼓励支持种类主体参与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适时调整用工和失业动态监测样本。 多渠道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服务供需岗位精准匹配。推行“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以电子社保卡为信息入口,推动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延伸,实现精准就业服务。 《通知》提出,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100个乡镇(街道)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长(汀)连(城)武(平)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通过购买服务,创造更多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各地可在就业补助资金中,提取不超过10%的资金,用于购买一般性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服务成果。个人、单位(含村或社区平台)按照购买服务成果方式获得的补贴资金,不受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不得支出项目限制。 《通知》要求,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对企业实施技术革新、机器换人的,在申领有关政府资金奖励时,要求其同步预估岗位变化。密切关注劳动争议案件情况、企业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交情况、企业裁员情况等信息,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及时挂钩帮扶、靠前指导协调。 亮点六:提高职工技能素质 技能素质的提升,不仅能改变职工的命运,还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通知》提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培训、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新技术新技能培训,推动企业对在岗技术工种职工每3年组织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持续推进“春潮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参加养老、家政业人员培训,每年新培育一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技能大师带徒传技、技能推广、带动就业的作用。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就业技能。全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短期培训工程和远程培训工程,加大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把返乡农民工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扶持范围。(记者罗玉文曾志明通讯员邱小尧) 原标题:龙岩出台十七条措施促进就业工作——释放利好新信号 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