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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疫情严重冲击我国经济,中央提出“六保”,分别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政策支持
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的有关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政策措施如下:
2、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可按招用人数给予最长3年到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吸纳 “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和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家庭成员的,可给予一定数额的岗位补贴。 4、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1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费的,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见习补贴,期限最长12个月。见习期满留用50%以上的,补贴标准可提高到90%。 5、对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额度最高20万元、期限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将反担保人放宽到本人及所在工作单位有 2 年以上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记录、且月工资收入不低于 3500 元(以银行代开工资流水为准)的社会自然人。同时,逐步推广房产抵押、存单质押和担保公司反担保。 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可按照新招用人数,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 6、对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且3年内租用场地的,可按照租用场地面积给予每年3000到5000元的租金补贴,期限最长3年。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7、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将返乡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8、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返乡创业人员、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等各类城乡劳动者初次创业的各类创业项目,可免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带动就业5-9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下同)的创业项目,可延长孵化期6个月。带动就业10人以上可延长孵化期12个月。 9、2020年度,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10、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措施,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和生活费补贴。企业职工可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转业转岗培训,重点人群可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培训,可按规定享受生活费补贴。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