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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措施将有望打破辽宁再就业工程中的一块坚冰! 日前,大连某公司推出了“下岗职工成为股东员工”制度,这很可能改变一直以来困扰银行的政策———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问题。 担保难题减缓发放速度 各方人士透露,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在没有充裕的资产进行担保的前提下,通过小额贷款严格审核的可能性相当低。 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辽宁省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523.8万元,支持下岗失业人员2501人实现再就业。大连市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2403.3万元,铁岭市、抚顺市等6个市发放贷款超过百万元,锦州和葫芦岛两市则尚未发放贷款。 为了加快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速度,辽宁省各市都已经提出了自己的措施。例如:沈阳市扩大了小额贷款发放的银行范围。其中,除了沈阳市商业银行某支行已发放一段时期外,其他银行也开始被委托发放该贷款。并且,申请发放的可选择空间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扩大。 新思维让贷款发放“破茧” 目前,大连市发放额度已达2403.3万元,在整个辽宁省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中一枝独秀。其中,一项“捆绑贷款”措施为下岗职工开辟了“金光大道”。 据了解,所谓“捆绑贷款”是指某公司拿出一定的股份,然后由街道组织一定数量的下岗职工申请小额贷款,然后再把钱投入这家公司。由于有公司进行担保,所以银行可以顺利地把钱贷出,这样一个下岗职工没有担保的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同时,由于这些下岗职工成了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工作不仅每月有固定收入,享受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年底还可按股份享受年终分红。 这样,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得到解决,小公司融资的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取得了一箭双雕的效果。 小额贷款发放应多元化 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申请小额贷款应开拓思路,只要符合国家法律和规定的方式都可以试用。据了解,大连的这项新措施已经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充分肯定。 对于大连市的“捆绑贷款”思路,业内有关专家认为,下岗职工成为股东员工这种模式符合国家法律和规定,有利于促进下岗职工就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保证贷款安全,事前对创业项目的前景和创业带头人的资信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核,还要求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而“股东员工”是一种全新的就业模式,应把它作为研究对象进行跟踪监管,使其按照市场规则运作,以保障国家、公司和下岗职工三方权益。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