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广网北京1月24日消息(记者孙莹)1月24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京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会上讲话时表示,做好2016年法学会工作,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加强对法学法律界的政治引领,把法学会系统包括研究会每一名成员政治素质的强化作为重中之重。政治素质是法学法律工作者最首要最核心的素质,是第一位的要求。 王乐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政法队伍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作出了一系列论述,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对政治素质的要求都是摆在首位。特别是中央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明确法律职业人员既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也包括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工作者,法律职业人员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过去我们一般都认为‘政治过硬’更多地是对法官、检察官、警察这些在政法机关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的要求,是对政法队伍的要求。对此中央已经明确,无论是公职的还是非公职的,只要从事法律职业,就都属于法律职业人员,就都应当具有共同的政治素养,都必须政治过硬。”王乐泉分析。 “为什么政治素质是法学法律工作者最首要的素质?这必须回答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那就是法治与政治究竟是什么关系?”王乐泉进一步分析,“对于这个问题,法学界有的同志存在不同看法,认为法不能政治色彩过重,法本身就代表了最高价值,不受任何政治制约。其实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王乐泉说:“应当看到,所有的法治都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之下,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我们通过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政治仍是统领,法治是政治的具体表现。”不同的法治模式反映了一国在特定时期的政治需要,围绕该国人们的需要进行设计,是政治决定法治,而不是法治决定政治。认为法治决定政治是本末倒置,是某些国家利用所谓普适的法治模式对别国进行政治干预的伎俩。法治没有普适的模式,也无所谓先进与否,而在于合适与否、实效如何。实际上,法治没有适应于一切国家、一切时代的普遍有效模式。“经过长期探索,我们党带领人民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与我国的政治制度相一致,适应我们的具体国情,充分考虑了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约束条件、当前及未来的目标,能够有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样的法治就是好法治。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决定了政治素质是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首要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第一要求。” 王乐泉提出,强化政治素质建设,出发点是要增强看齐意识,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王乐泉要求各级法学会制定工作规划,各研究会确定研究重点,都要自觉从这个大局去把握、去落实。反思以往工作中组织开展法学研究中存在的理论与实际脱节的问题,研究成果不接地气、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归根结底都出在看齐意识还不够,没有把个人的研究兴趣主动融入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看齐、看不齐。“我们说学术问题无禁区,但“无禁区”也不是绝对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无论公开还是私下里,都是不允许的。” 王乐泉强调,强化政治素质建设,落脚点是要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确立我国法治话语权的基石。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更高的使命感责任感,紧密结合实践加强理论总结和理论创新,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治理论体系,提升中国法治话语权,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