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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即墨政务网()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告栏公开。 (四)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即墨政务网() 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进行岗前培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间或劳动合同期满,如遇变更为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自愿继续从事辅警工作的可与即墨分局签约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到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实施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后,与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人员递补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招聘面试成绩一年有效。如体能测评达标人数超出招聘职位计划,未进入到体检程序的人员,作为本次招聘递补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以及试用不合格、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缺失,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的递补人选中,按照招聘考核程序和方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当递补人选用完、面试成绩有效期满或再次发布相同职位招聘公告时,递补工作终止。 七、工资福利待遇 辅警配发服装,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每月4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另有考核激励奖金200元,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确定实发数额。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均在即墨政务网()及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考核程序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等原因不能胜任应聘职位工作需要,以及查实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者不服从工作分配等原因逾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签定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电话:66583079、66583083。 附件: 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4.诚信承诺书.docx 3.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docx 附件:1.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doc 5.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