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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发改社会〔2019〕79号
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适应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的趋势性要求,服务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按照整合统筹的思路,从2019年起将原有“3+2”、五年一贯制办学模式统一为“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培养模式,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培养模式保持不变。现就编制2019年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扩大“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计划 “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合作中职学校须为等级中职学校(含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及非等级学校的名专业(品牌、优势特色)和示范(骨干、特色、新兴)专业,对地方重点扶持的中职学校给予适当倾斜。“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由举办的高职院校和挂钩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并征得所在地发改和教育部门同意,由高职院校汇总上报。各校在编制生源计划时要考虑地区平衡,根据设区市中职教育专业结构布局情况,合理安排跨设区市招生计划数。 “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原则上是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技能熟练程度要求较高,适合中高职统筹培养,社会需求相对稳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工作要求。中职学校招生专业一般应为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原则上需有一届以上毕业生,每校控制申报专业数量。学生学籍管理、奖助学、收费等政策由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协商后在招生前告知学生。 二、扩大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 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是现阶段我省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途径。各高校采用前3年在中职学校学习,后2年在高校学习的合作培养模式组织教学。各地要结合当地学前教育师资情况,科学编制招生数量。高校负责制定整体培养方案并指导监控培养全过程,确保培养质量。合作办学的中职学校应当有学前教育专业两届以上毕业生的办学经验,有满足幼儿园教师培养需要的各项教学条件,须在当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遴选。 三、有关要求 规范“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培养模式,按照“初中起点、五年贯通培养、中高融通”的思路,前3年在中职学校培养,后2年在高校培养。严禁随意改变在中职学校和高职学校的培养时间,严禁采用“2+3”或其他形式的培养模式。有关高校要会同中职学校,牵头研究制定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要兼顾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标准,促进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和行业职业标准有机结合。以五年为培养周期,充分考虑人才成长规律,统筹谋划教学计划、课程选择、师资安排、实践实习、考试评价、质量监控等环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学校主管部门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各地、各校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各校要坚持规范办学,严禁校外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切实维护正常的办学秩序和招生秩序,确保教育质量。计划表中高校与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名称务必严格按照各自的专业目录要求分别规范填制,中职学校名称必须按规范全称填制。 请有关高校及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根据本通知及附件格式编制2019年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同时,请有关高校将所填表格的电子文件发至caojt.fgw@zj.gov.cn和jytghc2019@126.com。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曹婧甜,0571-87056208;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梁永辉,0571-88008916。 附件:1.2019年“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2019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分校招生计划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