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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个人办家庭化便民养老院

时间:2019-05-03 17:32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记者从市民政局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并实施。根据《意见》,哈市将围绕培育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健全养老服务支撑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升级、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扶持等5个工程,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哈市将全面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家庭服务、旅游休闲、金融保险等领域的互动发展,打造一批效益显著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和产业基地,从业人员明显增加,服务供给多元发展,社区居家生活老年人得到全方位服务。

  根据《意见》,哈市鼓励部分闲置的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康复医疗机构或开办老年护理院、非建制乡镇卫生机构开展养老医疗康复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确定为医保定点单位。探索在哈尔滨籍旅居老人较集中地区或针对外地来哈的旅居老人,在各自旅居地确定1—2所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网络的异地连接和实时结算。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院经营

  根据《意见》,哈市将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重点为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人及“三低”失能(失智)老人、高龄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面向收入较高老年群体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中高端养老服务。鼓励个人因地制宜兴办家庭化、小型化便民养老机构,面向一般收入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持有资质和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参与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经营,开展“公建民营”。加快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站点,吸引医疗服务、日间照料、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公益或半公益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在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质量的前提下,面向周边自费老人开放,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和社区为老服务等功能。村屯可利用闲置的学校、村“两委”用房等资产,兴建老年公寓、托老所,实行集中居住式居家养老。

  支持在哈高校开设养老护理和老年服务专业

  我市将鼓励开发和应用智能化养老服务管理软件,通过使用GPS定位、紧急呼叫和摔倒、失禁、异常移动监视等高科技产品,实现养老服务和管理的远程管控,构建“机构—日托—居家”三位一体的“无围墙“养老院。

  制定和实施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等标准,全面推行养老服务分类管理。支持在哈高校、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养老护理、老年服务专业方面的专业,并通过“订单式”培养实现定向就业。养老服务人员的实际发放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可获补贴

  哈市将实行高龄补贴、失能半失能补贴、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加强行业监管,采取资质审核、信誉评级、依法取缔等措施综合治理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全面实行等级化分类管理,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鼓励区、县(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扶持社会组织或个人创办养老服务评估机构。

  开发“异地养老”等养老旅游产品

  根据《意见》,哈市将规划建设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金融机构研发适合老年人的储蓄、保险、投资、以房助养等金融产品。推行“避暑养老”、“休闲养老”等健康养老方式,开发“候鸟式养老”和“异地养老”等养老旅游产品,培育养老旅游消费市场。采取市场化、品牌化、连锁化方式,通过实施养老服务重大项目、整合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开展养老服务产品设计大赛、老年用品展示和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评级等活动,建立市场化优胜劣汰机制,营造优秀品牌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鼓励城市发展新区凭借资源和环境优势,建设功能突出、特色鲜明、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休闲养生、特色医疗、文化教育、科技服务、异地养老、老年旅游等特色养老服务基地。

  福彩公益金留存部分用于养老服务业

  本级福彩公益金留存部分按照每年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对正在实行的高龄津贴、城乡“三低”家庭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入住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三无”和“三低”家庭老人住养补贴以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适时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