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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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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机关+事业单位!还有雄安最新好工作,附岗位表(7)

时间:2019-04-15 02:36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劳动关系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市总工会向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购买岗位服务,受聘者本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市总工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购买岗位协议,首签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并且经考核合格仍能适应工作且自愿继续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可再续签三年合同,依此方式顺延。遇有政策性清退时,无条件解除合同,按政策办理。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受聘人员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用工单位可提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工资标准(按下表1、表2执行)+岗位津贴+奖金(根据年度评价结果,给予一次性年终奖金),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受聘者第一年享受初级岗一档待遇,月工资标准:1590(元)+100(元)+年终年度考核奖金

工作期间,职业资格等级晋升,根据《工会社工岗位服务质量评价办法》评价结果,从下一聘用年度起始月调整工资待遇。

八、特别提醒

1、请报考人员及时保持关注定州市就业服务微网,各种通知会在就业服务微网及时发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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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劳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15名辅助岗位人员

经石家庄市政府批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劳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15名辅助岗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需求及招聘条件

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5人。其中管理工作辅助岗位13人、会计2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领导、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大本以上学历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学历条件可适当降低,优先聘用。

4.具备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

5.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工资待遇

按照《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执行。工资标准不低于石家庄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习期2个月,入职后按我市有关政策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五、用工模式

劳务派遣制

六、其他

工作时间执行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作息时间。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03月21日-03月27日通过诺招聘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 ,或者手机微信关注“诺招聘”公众号,两种方式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03月21日9:00至03月27日17:00

缴费时间:03月21日9:10至03月27日18: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和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进入“待审核”状态。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进行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每名考生只允许修改一次。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经修改后,审查结果仍显示“未通过”的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4、考生报考信息初审成功后,通过网上提示步骤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三)笔试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