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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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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6)

时间:2019-04-12 02:16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和目标ETF。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股指期货,目的在于满足基金日常投资管理需要,更有效地进行流动性管理,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很小,并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018年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支付罚决字【2018】1号,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于2018年3月1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418,193.27元,并处罚款114,639,752.47元,合计处罚金额163,057,945.74元。2018年12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等违规事实,于2018年11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160万元。2018年12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号),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事实,于2018年11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万元。

  201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等违规事实,于2018年4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870万元。

  2018年8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反洗罚决字【2018】1号-5号,于2018年7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处以50万元罚款;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处以40万元罚款;存在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处以40万元罚款;对交通银行合计处以130万元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共处以8万元罚款。2018年12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2号),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未尽职调查并使用自有资金垫付承接风险资产等违规事实,于2018年11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90万元。2018年12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3号),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违规事实,于2018年11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万元。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