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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税务总局已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落实。 24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明确创投企业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之一,核算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核算方式选定后3年内不能变更。 《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是指单一投资基金(包括不以基金名义设立的创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创业投资项目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规定方法分别核算纳税。《通知》明确了股权转让所得以及股息红利所得的具体计算方法,以及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通知》规定的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之外,单一投资基金发生的包括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在内的其他支出,不得在核算时扣除。 若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则是指将创投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计算应分配给个人合伙人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税的个人合伙人,没有综合所得(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的,可依法减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扣除。从多处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只减除一次上述费用和扣除。 《通知》执行期限为5年,即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去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针对创投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此次《通知》则为具体落实措施。此前,针对社会关注的创投基金税负变化问题,去年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医药: 国家税务总局发通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忠安)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称,抓紧研究完善降低增值税税率、降低社保费费率等实施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等单位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部署,把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 与此同时,在落实好已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税务总局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完善降低增值税税率、降低社保费费率等实施方案,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普惠性,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尽早公布实施。各省税务机关要配合财政部门积极研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相关地方税种和附加的政策方案。 动态: 设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正渐行渐近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忠安)根据新华社报道,1月23日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等。 “这个速度已经很快了,预计在总体方案获得通过后,细则也将很快落地。”一位券商人士在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说道。根据记者采访梳理,多家券商分析师预计,首批科创板公司有望在今年二季度亮相。 这位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次创新和尝试,对整个市场改革有重要的意义,将吸引一大批优质企业登录科创板,提高资本市场服务科创企业的能力。“无论是证监会,还是上交所,都将科创板列为今年的重要工作。因此,只要总体方案通过,后续工作会加快推进。”这位券商人士认为。 国泰君安分析师刘欣琦24日也表示,设立上交所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2019年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最重要措施之一,其中注册制意义更为重大。“我们预计首批科创板公司最快将于二季度推出。”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