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住房租金扣除中,除直辖市、省会城市(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44.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5.哪些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 46.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如何扣除? 答: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47.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APP端)有几种注册方式? 答:大厅注册码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48.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大厅注册码有效期为7天。 49. 为提高个人所得税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哪些渠道的办税服务途径? 答:局端大厅、扣缴客户端、Web端、APP端。 50.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实名注册的目的是什么? 答:验证绑定的账户是否属于本人;对纳税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涉税数据安全;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联网信用基础。 51.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包含了哪几项功能? 答:注册、登录、申报、缴款。 52.住房租金扣除中,除直辖市、省会城市(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53.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手续费的比例是2%。 54.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参与分配获得的股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5. 计算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不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56.居民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 57.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规定的标准定额扣除。 58.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59.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60.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61.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扣缴义务人。 62.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其他留存备查资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