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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1 09:25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申请条件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符合国家关于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条件的。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3、本人一寸证件照1张(用于制作《养老金领取证》); 4、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5、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人员,另需携带由户口所在街道(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或《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原件。 注1: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注2: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30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发布日期:2019/3/21 8:43:27 新闻媒体: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晨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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