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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对外投资税收服务。税务总局自2015年以来建立了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工作机制,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我国“走出去”纳税人主要投资目的地的税制。截至目前,已在官方网站发布针对84个国家(地区)的税收指南,同时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基本覆盖“一带一路”主要建设参与国家和地区。 为更加精准高效服务外资企业,税务部门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网络、“两微一端”等信息平台,提供多形式税收服务。如,在全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通服务“一带一路”专席,建设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协同相关部门为跨境纳税人提供涉外税收问题个性化服务。 服务更优:为外商提供优质便捷办税体验 税务部门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国外商投资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税收政策与税收管理的协同,通过行业产业政策引导,将吸引外资融入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持续优化税收服务,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据了解,为进一步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2018年,我国将上述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适用范围由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和领域;同时,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将鼓励间接投资与直接投资相结合。据统计,2018年度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共计近500户次,涉及股息约480亿元,延迟缴纳或退税金额超过47亿元。 世界银行公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纳税指标排名比上一年提升了16位,其中与税务部门工作直接关联的两个分指标纳税次数、纳税时间排名分别较上一年上升了23位、43位。 内外受益: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 出台面向外商减税降负优惠政策。201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3条促进外资持续增长的税收支持政策。根据文件要求,税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项目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 “税务部门是民企走得远、走得好、走得快的‘安全管家’,是企业持续良好发展的重要保证。”VIVO集团财务官徐育涛认为,税务部门送来的《“走出去”税收指引》,推出的风险提醒体检等服务都是国产手机“走出去”背后的坚实力量。 来自瑞士的Lucas Rondez,中文名叫鸿志远,是杭州博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你创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兼CEO。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他说起来头头是道:“如今有了‘一窗通办’服务,办税更加方便了。从以前的‘两头跑’、两头提交,到现在只需要去一个窗口,提交一套资料就可以了,办税成本降了不少。选择在中国创业,没错。” “2018年,中国税收优惠对外资充满吸引力,其中力度最大、效果最实的政策,当属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主席蒋颖认为,对于那些有再投资计划但尚未确定目标国家的外国投资者而言,对中国投资的吸引力大大增加。“中国在减税降负方面兼顾了内资和外资企业,并与国家整体的经济结构调整相协调,十分给力。”蒋颖说。 构建多边税收合作机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向更大范围、更高水平和更深层次推进,建立税收合作长效机制愈发必要。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