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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12条”提出,推进国家级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并在三年内布局新建40个以上省级高新区。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建设专业化专职化管理队伍、配强配齐管委会班子、赋予一级财政管理权限等,支持地市实行高新区“税收反哺”。 针对民营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科创12条”提出建立企业创新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信息对接机制,对金融机构的科技信贷和融资风险进行补偿。推广广州、深圳等经验,支持地市以财政奖励方式吸引风投创投机构落户,鼓励创投企业和创投管理企业将财政奖补重点用于奖励高管及骨干人员,引入优质风投创投资源和高层次金融人才集聚我省,积极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另外,“科创12条”还强调,加强对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教育。在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财政科研项目,应当在立项前实行科研伦理承诺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要求的行为“零容忍”,实行终身追责、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