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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目前规模仍然较小,但在业内人士看来,S基金在国内的市场空间十分巨大。投中研究院院长国立波认为,在过去十年,中国VC/PE行业持有的资金规模达到七万多亿人民币。如果按照2%的渗透率计算,中国的PE二级市场规模可以达到1400亿到2000亿人民币的规模。 国立波还表示,根据投中研究院的数据统计,中国的VC/PE行业投了五万多个项目,涉及金额三亿多人民币,但是从退出数量来看可能就维持在10%左右,大多数的基金和项目没有退出,这也是行业面临最大的问题——退出问题。而S基金先天就解决了退出的难题。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很多人民币基金的存续期就是5+2 ,正常上市退出5+2是很难得的。 “从这点来看,要加快中国S基金发展,完善生态圈,包括S基金的投入、提供服务的服务商,如果整个信任的链条可以建立起来,未来三五年会有很大的变化。”国立波说。 据了解,诸多头部机构已经开始涉足S基金领域。包括磐晟资产、新程投资、歌斐、宜信、盛世、平安、大唐母基金已经有相关业务,另外深创投正在募集一个100亿的S基金,目前在招揽拥有相关经验的人才。 四、支持并购投资基金发展 《措施》中指出,鼓励创业投资以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退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并购母基金,重点投向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项目,吸引更多并购基金在深聚集。 深圳市并购菁英汇相关人士认为新政策对于支持投资基金的发展,尤其是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并购母基金等措施非常有特色,也很符合当下的投资趋势。 五、有序扩大创业投资对外开放 《措施》中指出,鼓励外资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加大对深圳市初创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扩大管理人的对象和管理范围,优化审核流程,完善事后监管。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境外专业机构到市内组建人民币创业投资基金,探索开展境外机构投资人参股人民币基金一次性结售汇试点,打通境外创业投资参股人民币创业投资机构的结汇通道。有序扩大创业投资对外开放。鼓励外资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加大对深圳市初创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扩大管理人的对象和管理范围,优化审核流程,完善事后监管。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境外专业机构到市内组建人民币创业投资基金,探索开展境外机构投资人参股人民币基金一次性结售汇试点,打通境外创业投资参股人民币创业投资机构的结汇通道。有序扩大创业投资对外开放。 环球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的合伙人王睿表示,根据实践经验,客户选择QFLP试点落地时通常会比较关注投资结构、方式和范围的灵活性,额度批复的方式以及准入门槛等,QFLP试点虽为股权投资试点,但实践中,很多外资客户也会考虑利用其境外资金在境内进行债权性投资,包括以提供贷款的方式投资或收购不良资产等,就深圳的政策而言,鼓励单纯的股权投资,股+债的投资模式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能可行,具体项目和结构细节需与深圳市金融办进行充分沟通,纯债权投资可行性比较低。她也强调,在深圳注册的QFLP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取得资格后12个月内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并成立第一支人民币私募基金。 六、落实创业投资税收政策 加快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按国家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政策。 这意味着此前备受困扰的税收问题,深圳市最终会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来征收,不增加额外的税负,利于稳定投资的信心。 附《措施》全文: 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62号)总体部署,构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将深圳打造成为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城市,制定如下措施。 一、丰富创业投资主体和资金募集渠道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