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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科技中介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我省将支持企业、高校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红娘”服务。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闭幕,通过了《安徽省促进科技成
原标题:科技中介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我省将支持企业、高校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红娘”服务。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闭幕,通过了《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科技服务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具有重要作用,条例专门增设一章“服务机构”,规定政府职责、服务内容与优惠政策、相关义务、网上服务,以及孵化机构及其享受的优惠政策等。 根据规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六大服务,包括:科技成果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发布;科技成果的交易代理;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估;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训;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其他服务。 此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服务,不得提供虚假的信息和证明,对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若违反规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信息、实验结果或者评估意见等欺骗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合肥晚报ZAKER 合肥记者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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