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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的开局之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我省要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率先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和举措。李强省长对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一再强调,要率先打造法治政府,构建更加有限、有为、有效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 我认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要把握好职能、依据、决策、执行和监督五个方面: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总的来说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和“乘法”,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一是明确政府职能边界,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二是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通过搭建互联网和信息化背景下政府全面履职的制度框架,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流程再造需要,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一是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重要政府立法项目由法制部门组织起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法规规章草案探索引入第三方起草评估机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尤其是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及时提出立、改、废的立法建议,该得到法律授权的改革不要超前推进,一些应改尽改的事情尽可能通过先立法后推行,在法治的框架下推进改革。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禁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行政决策出了问题相当于“第一个扣子扣歪了”,要从源头上防止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强化决策必经程序的刚性约束。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普遍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到2015年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17年年底,政府主要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参与民事活动,都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着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好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盲区等问题。二是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探索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裁量权基准制度。 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各级政府要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建设廉洁、高效和阳光政府。一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界定岗位,细化流程,明确责任。加强审计等专门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同时,也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浙江政务服务网既是建设信息化、现代化政府的载体,也是阳光执法、阳光行政的载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文字整理 本报记者 陈东升 (原标题:政府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