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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入职时间已经超过约定的试用期,但是还没有办理转正手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近日,一名读者咨询,其目前在一家服装公司任主管职位,入职时间已经超过约定的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现在已经4个多月接近5个月),公司还没有给其办理转正手续,问过上级领导说是老板要求公司所有的人事变动都要等到1月份才安排处理。读者问,现在这种情况其应该算是试用员工还是正式员工?相关的劳动法规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现在公司解雇他或要求他调职的话,他有何权利和责任? 律师表示,试用期满公司没有通知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关系,则视为已转正,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执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应承担什么责任则视解除原因不同而法律责任不同,不能一概而论;调整工作岗位也有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合法得视用人单位调整的理由和调整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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