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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东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全面客观地了解新提任干部的德才素质,促进了干部能上能下,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有效保证了选人用人质量。 海东市坚持开展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新任职干部在强党性、敢担当、重协作、守纪律方面的教育引导。提醒新任职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同时,强化对试用期干部的日常跟踪培养,采取走访调查、与单位主要领导沟通等形式定期进行“回访”,重点了解试用期干部的精神状态、综合表现、适岗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责。加强教育培训,举办新任职干部培训班,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参加业务培训,进行个性化“充电”补课,迅速提升履职能力。 此外,海东市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程序,紧扣大会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三个环节,采用实地考核、听取群众反映、同考核干部面谈等方式,考察干部在拟任职岗位上的实际工作能力、适应能力和履职能力等,收集干部群众对考核对象试用期间的定性评价,了解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的工作实绩、综合品行和才能,力求客观真实的反映试用期干部一贯表现。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