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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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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时间:2018-06-11 00:06 作者: 来源: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认定、管理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根据《办法》,陕西省对成功创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资金。

 《办法》指出,孵化基地主要面向拟创业劳动者和创办初期的市场主体,返乡园区主要面向各类返乡人员和本地农民已创办的市场主体,落实有关创业就业政策,开展创业服务,扶持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孵化和帮扶的时间应不超过3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可优先入驻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孵化或帮扶的时间可延长1年。

 《办法》明确,市、县级孵化基地(返乡园区)补贴标准由所在市、县自行确定,原则上每孵化成功或存活一个创业实体的补贴最高1万元,每带动一个人就业补贴最高3000元,给予每个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的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每年最高200万元。市、县级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总额最高按本级当年就业资金总额的10%安排。

 陕西省对成功创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资金。(独萍 胡志峰)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