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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审判的规定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应当公开进行。即:对开庭审判的全过程(合议庭评议除外)都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记者以对法律各负其责的态度进行采访和报道。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应公布案由、当事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依照法律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