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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网讯 12月22日,在与世界500强企业飞利浦的一场专利诉讼中,遭受大喜大悲(宁波中院胜诉、浙江高院败诉)的宁波萨雷斯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敖谦平在宁波市法制广场召开记者会宣布,他将会继续通过各种合法渠道进行申诉,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敖谦平是防触电安全插座专利技术发明人和专利拥有者。但飞利浦公司在敖谦平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其安全插座产品中使用了敖谦平的发明专利。为此,敖谦平将飞利浦告上了法庭。令人意外的是,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敖谦平胜诉的情况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却全盘否决一审判决,判决飞利浦并不侵权,可以继续生产和销售由敖谦平发明的安全插座专利产品。 “飞利浦制造销售的安全插座,使用了我的专利技术、刻写着我的专利号,而飞利浦从来也没获得过我的专利授权。这么明显的侵权行为,浙江高院怎么这么判呢?” 敖谦平愤愤不平而又冤屈地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难道不保护技术发明人和专利拥有人吗?” 很意外 飞利浦竟然侵权 在社会大众的心目中,世界500强公司都是行事端正、讲究身份和地位、遵纪守法的良好企业公民,他们被视为全球的楷模而受人尊重。但令敖谦平意想不到的是,就是飞利浦这样一家大名鼎鼎的世界500强企业,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 “我的防触电安全插座在1996年就发明出来了,在2001年10月31日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授权。但很令人意外的是,我根本没给飞利浦公司授予实施许可权,而使用我的专利技术、标有我的专利号的飞利浦商标的安全插座却在2009年出现在中国市场上,大肆销售。”敖谦平带着一种气愤的情绪告诉记者。 “你看飞利浦的这个安全插座宣传彩页、包装盒、及实体产品,上面就有我的专利号、飞利浦的商标、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识别条形码,飞利浦的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网址、邮箱。这完完全全就是飞利浦主导设计、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敖谦平对着飞利浦的安全插座告诉记者。 很惊讶 高院竟然判飞利浦胜诉 敖谦平感觉到飞利浦侵犯了他的专利权。他收集了证据,并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飞利浦侵犯其专利权。但就在此时,深圳市和宏实业有限公司跳将出来,要求与飞利浦一起成为被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庭审,查明了这起案子的由来:原来,该案子起始于敖谦平与深圳和宏公司在2005年签订的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约定,敖谦平同意和宏公司在许可期限与产品范围内将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方以OEM、ODM委托加工的方式使用等,上述约定的许可对象是和宏公司,其制造销售的产品亦对应的是和宏公司自己的产品而非其他公司产品,显然不包含飞利浦公司委托和宏公司为飞利浦品牌定牌生产的这种ODM关系。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