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咨询电话: 庐江县人社局就业科:82550997 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咨询电话: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37187 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标准申请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标准为按月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3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 庐江县人社局就业科:82550997 5.新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所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不满3年的企业注销后,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按照企业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费。 ◆咨询电话: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37239 三、高校毕业生等 群体就业创业政策(8条) 1.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六类困难毕业生(包括2020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 庐江县人社局就业科:82550997 2.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咨询电话: 庐江县人社局就业科:82550997 3.就业见习补贴: ◆对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支持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 ◆咨询电话: 庐江县人社局就业科:82550997 4.就业学费补偿: ◆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基层单位就业的,给予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就业学费补偿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咨询电话: 庐江县人社局就业科:82550997 5.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 庐江县人社局就业科:82550997 6.创业项目扶持资助: ◆每年评选10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经评审,按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资助对象为高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在合肥市范围内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咨询电话: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37239 7.创业培训补贴: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可以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按照培训类别给予中标的培训机构1000-1300元/人的补贴。 ◆咨询电话: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37239 8.创业后续服务补贴: ◆对组织参加创业培训合格学员成功创业的培训机构,按1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创业培训后续服务补贴。 ◆咨询电话: 庐江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87337237 四、创业贷款政策(2条) 1.创业担保贷款: (责任编辑:君航) |